男子不想结婚偷偷下堕胎药给女友,致女友流产!事后女子行为魔幻

2023-10-24 05:30 作者: 人浏览

导言

世界之大无奇不有,人类总是让人类刷新三观下限!一个男的因为不想结婚居然敢偷偷给自己女朋友下堕胎药,更令人恐怖的是,这个男的的职业是医生

事情经过

10月16日,北京王女士爆料:她31岁的医生男友不想要孩子,不想结婚,结果给怀孕6周的她偷偷下堕胎药,还哄骗她喝下去,导致她小产!

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最开始要追溯到21年10月份,两个人都是在相亲网站上认识的,认识几个月后就开始恋爱,两个人属于周末情侣,今年5月14的时候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,欢欢喜喜的告诉自己男朋友,结果男朋友却说,不想要,趁早吃药流吧,但是由于自己已经34岁了,到了年纪,这个年纪流产伤害大,想要争取一下。


让人觉得愤怒的是,男友在5.17日的时候,男友预谋的给她买水买可乐,事后打电话笑着跟她说:我给你的可乐里下药了,看你流血没,!挂完电话甚至直接给她发了畸形儿的恐怖图片,说生个畸形儿!

而一计不成的男友,在5月20日又来她家陪她,然后从裤兜里拿药放到玻璃杯中搅匀,再把药水倒进饮料里面,把饮料递给她喝,甚至还怕她喝的量少,把剩下的倒在西梅汁里给她再劝她喝!

吃了药的王女士很快就肚子疼,开始见红,男友一看主动骑着电动车带她,在路上甚至都直接往不好走的路有坑的路上走,再一步步的颠着她!


而王女士傻就傻在,整个恋爱脑,觉得一年半的感情不忍心,所以哪怕抓住了男的把柄,男方父母来求一下,答应结婚,她就没有报警,然后对方答应的条件也没有了下文,等到现在报警,找医院,因为没有证据,能证明男方有罪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!

从头看到尾,这个男的就是故意的有预谋的!而对王女士也是无语凝噎,就这么恨嫁这么想嫁给渣啊?事发后还说不要彩礼只要结婚!敢情就是只要肯娶你就完全不会追究,现在是眼看着男方宁死不娶,知道没戏了,上网爆料追究男方法律责任?


恋爱脑真的没救了,都这样了还是想结婚要孩子,已经不看男的的人品了,这个婚就非得结吗?不怕以后命没了?男的知法犯法、不想要孩子、不想结婚,那为什么上婚恋网站、为什么让人怀孕,都是不负责任的人!


更令人觉得恐怖的是:这男的竟然还是个医生,拿自己的专业害人,还是医生这种救死扶伤的职业,太离谱了!渣男年年有,年年不一样!谈了一年半了,不想要孩子,居然用“下药”这种卑劣的手段!虎毒不食子啊,他连基本的人性都没了。

不过,渣男不分职业,不分区域,我们不骂这恋爱脑和这个没人性的,我们来问问这个事情里面,这个堕胎药哪里来的?



按渣男说的,他的药是从路边的药店里买的,但是按理来说,药店是不准卖堕胎药的,没有处方拿出来,也不准卖非处方药!假设他说的是真的,那这个药房摊上大事儿了。

毕竟根据我国目前的《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,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》明确要求: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。
往上再查,如果是生产企业把这种堕胎药卖给了没有资质的零售药房和个人,或者非法堕胎这都是要按法律法规处理的!

如果这个医生撒谎,堕胎药是从自己工作的医院药房拿的,那他们医院的药科就得好好查一查了!


以案说法

一个医生,利用职务之便,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,拿处方药给孕妇吃,致其流产,算不算犯罪?还是说,他是父亲,不算犯罪?

该男子的这种行为会不会被判刑?很难,男子下药的行为对王女士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,最低的来说是一种侵权行为,但是有没有犯罪要看伤害后果,目前就看法医鉴定能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“轻伤”或“重伤”标准,如果能构成轻伤以上,则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,追究刑事责任。

而在水杯中下药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,而流产属于法医学上的轻伤,故意伤害+轻伤=故意伤害罪,这是法律常识。

结语

整件事看下来就三个离谱!第一大离谱:不想要小孩还不带套,给女的下药打胎,第一次没打掉还下第二次。第二大离谱:男的给她下药流产,她还想嫁过去,还不要彩礼领个证就行。第三大离谱:被抛弃了才报警,而因为证据缺少,很可能只会被罚款200-500!

而目前我们要关注的点还有他是怎么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买到药的?这个责任要追究起来!

话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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